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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21:39:41 来源: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4


(资料图)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年 1月20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1月 20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 1月 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月 2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 1月 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 1月 13日(星期五),截至 2023年 1月 13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 158号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至议案 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股东大会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 1月 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3年 1月 17日下午 16点前到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证券投资部,邮编:21415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158号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臧梦蝶

(2)联系电话:0510-68937717-59879

(3)传真:0510-68863779

(4)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158号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 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12,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三、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 姓名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1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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